共享单车,方便的是你我,考验的是文明。可有人却把它“倒”过来,当成博眼球的道具,跟风网络上的“整蛊”视频,却不知这类博眼球的做法早已触碰法律红线。

10月4日凌晨2时许,聊城高唐市民李某行至迎春街北首路口。出于好玩、博眼球的心态。模仿网络流传的 “整蛊” 短视频。将辅路停放的三辆共享单车倒置摆放。该行为不仅影响市民正常用车,破坏市容环境还扰乱公共秩序。

面对民警询问,李某一开始并未意识到行为已经涉嫌违法,经过民警普法宣讲与批评教育李某才认识到这种看似戏谑的恶搞已经越过法律边界。

经过调查取证,10月9日高唐县公安局依法对李某作出罚款800元的行政处罚。




近期,高唐公安针对此类情况,加大重点路段、商圈周边巡逻力度及时整治共享单车乱堆乱放问题,现场对群众开展普法宣传,从源头遏制效仿网络恶搞,破坏公共设施的不良现象。
警方提醒
共享单车具有公共属性,倒立、堆叠、乱挪既破坏市容、妨碍通行,又易绊倒路人、发生事故,属扰乱公共场所秩序的违法行为。网络不是法外之地,别盲目跟风“整蛊”玩梗,更别为博流量拍摄、发布扰乱秩序、损毁设施的短视频,别让文明“倒”下去,别让恶搞“立”起来,玩梗有边界,守法是底线。
转自:高唐公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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