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29日,贵州省黔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龙里县公安局发布警情通报称,
9月29日1时42分,在我县龙溪大道发生一起道路交通事故。经初步核查,王某某(男,19岁,持C1驾照)驾驶一辆小型轿车(核载5人,实载7人)在龙溪大道与停放在道路右侧的重型半挂牵引车追尾,造成小型轿车上驾乘人员共7人死亡。
经检测,王某某血液酒精含量为66mg/100ml。目前,事故调查、善后处置等工作正在开展中。

根据《车辆驾驶人员血液、呼气酒精含量阈值与检验》规定,饮酒驾驶是血液中酒精含量大于或等于20mg/100ml、小于80mg/100ml的驾驶行为。醉酒驾驶是血液中酒精含量大于或者等于80mg/100ml的驾驶行为。
据新华社此前报道,记者从贵州相关部门获悉,29日1时30分许,贵州省黔南州龙里县龙山镇境内发生一起交通事故,一辆实载7人的小轿车与半挂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小轿车上7人死亡。
转自:龙里公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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