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于亲情、友情、合作情谊,是人与人之间最珍贵的信任纽带,但这份信任一旦被别有用心之人利用,便会成为实施犯罪的温床。现实生活中,一些不法分子专门“杀熟”,利用熟人之间信息不对称,编造继承巨额遗产、资金需要解冻、工程回款等看似靠谱的理由,设局骗取亲友财物。这种“杀熟”行为不仅让受害者遭受巨大的经济损失,更严重破坏了社会的诚信基石。
近日,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喀什地区中级人民法院对一起涉案金额高达680余万元的熟人诈骗案二审裁定,驳回上诉,维持一审法院对此案被告人作出的刑事判决。
2020年至2022年间,被告人麦某在明知自身无任何偿还能力的情况下,精心编造虚假事实,实施多次诈骗犯罪。
为博取他人信任,麦某对外谎称,她继承了父亲在喀什地区某县的林场、草场,该遗产因建设娱乐场地被拆迁可获得巨额赔偿,但其名下银行卡被冻结需要缴纳“保证金”“手续费”等。麦某以借款或投资为名,先后骗取了阿某、买某等多名被害人共计人民币高达683万余元。
麦某并未将骗来的巨款用于其声称的“解冻资产”或“经营生意”,而是用于偿还个人债务、支付父亲生前的贷款利息,甚至大部分资金被其在网络平台上进行非法赌博挥霍一空。案发后,虽归还了部分款项,但仍有数百万元被害人损失无法追回。 泽普县人民法院一审以诈骗罪判处麦某有期徒刑十四年三个月,并处罚金38万元。
麦某不服上诉,辩称其行为属于普通民间借贷纠纷,不构成刑事诈骗。
喀什地区中级人民法院二审认为,上诉人麦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取虚构事实、隐瞒真相的方法,多次骗取他人财物,且数额特别巨大,其行为完全符合诈骗罪的构成要件。针对上诉人提出的“是借贷纠纷”的辩解,法院指出:上诉人在借款时明知自己没有任何还款能力,且虚构了根本不存在的遗产和赔偿款事实,所得款项主要用于还债、赌博等肆意挥霍,而非其所称的正当用途,具有非法占有的主观故意,绝非正常的民事借贷行为。同时,法院查明,上诉人麦某曾因盗窃罪、诈骗罪被判处刑罚,在刑罚执行完毕后五年内,再犯应当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之罪,系累犯,依法应当从重处罚。
最终,喀什地区中级人民法院裁定驳回麦某上诉,维持此案一审判决。
法官提醒:诚信是立身之本,法律底线不可触碰。本案中被告人因沉迷网络赌博、无力还债而走上诈骗道路,教训深刻。广大群众在日常生活中,涉及大额借贷或投资时务必提高警惕,切勿轻信“高额回报”“遗产继承”“资金解冻”等诱人话术。同时,网络赌博是万恶之源,不仅违法,更是导致许多家庭破碎、引发次生犯罪的罪魁祸首。请珍爱信用,远离赌博,切勿因一时贪念或侥幸让自己身陷囹圄。(全媒体记者 潘从武 通讯员 艾山江·吾布力哈斯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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