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倾销条例》的规定,2025年9月25日,商务部(以下称调查机关)发布2025年第52号公告,决定对原产于墨西哥和美国的进口碧根果(以下称被调查产品)进行反倾销立案调查。 调查机关对被调查产品是否存在倾销和倾销幅度、被调查产品是否对中国国内产业造成损害及损害程度以及倾销与损害之间的因果关系进行了调查。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初步裁定 调查机关初步认定,原产于墨西哥和美国的进口碧根果存在倾销,中国国内碧根果产业受到实质损害,而且倾销与实质损害之间存在因果关系。
二、征收保证金 根据《反倾销条例》第二十八条和第二十九条的规定,调查机关决定采用保证金形式实施临时反倾销措施。自2026年8月11日起,进口经营者在进口被调查产品时,应依据本初裁决定所确定的各公司的保证金比率向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提供相应的保证金。 被调查产品的具体描述如下: 调查范围:原产于墨西哥和美国的进口鲜或干的碧根果。 被调查产品名称:鲜或干的碧根果(美国山核桃、薄壳山核桃)。 外文名称:Carya illinoensis。 产品描述:胡桃科山核桃属薄壳山核桃的种子;鲜碧根果或由碧根果果实为原料,经挑选、干燥等工艺制成无论是否去壳或去皮的主要供人类食用的坚果。 主要用途:碧根果可生食或炒食,也可制作各种点心或提取油脂。 该产品归在《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税则》:08029990,该税则号项下其他产品不在本次调查范围之内。
三、征收保证金的方法 自2026年8月11日起,进口经营者在进口原产于墨西哥和美国的碧根果时,应依据本初裁决定所确定的各公司的保证金比率向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提供相应的保证金。保证金以海关确定进口货物的计税价格从价计征,计算公式为:保证金金额=(海关确定进口货物的计税价格×保证金征收比率)×(1+进口环节增值税税率)。 四、评论 各利害关系方在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0天内,可向调查机关提交书面评论意见。
点击右上角
微信好友
朋友圈

点击浏览器下方“
”分享微信好友Safari浏览器请点击“
”按钮

点击右上角
QQ

点击浏览器下方“
”分享QQ好友Safari浏览器请点击“
”按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