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
四川成都一车主
因在自家车位安装防护栏
引发关注

王女士为自家车位安装防护栏 (网络视频截图)
据九派新闻报道,当事车主王女士(化姓)表示,旁边车位的车主经常压线甚至过线停车,还与自己的车发生过碰撞,“她撞了我,但都没有说,是我看哨兵模式发现的”。
王女士称,自己和物业多次与隔壁车主沟通。最终其选择听从网友建议在自家车位上安装护栏。安装护栏之前,她也告知了对方,对方表示只要不安装在他的车位上,就同意。

8月5日下午,该小区物业工作人员李先生(化姓)表示,上述两位邻里之间确实发生过矛盾。王女士隔壁车主的车位安装有充电桩,但因其充电线较短,所以停车时车身略歪,影响了王女士停车。此外,王女士的车曾两次被对方剐蹭过,但对方均表示对于剐蹭并不知情。
李先生称,物业方面曾多次找双方沟通,为了化解矛盾,物业曾提出可以更换停车位的方案,但因其车位安装有充电桩,所以方案未能实施。李先生表示:“如果没有发生过剐蹭,或者对方没有长期停车不规范,并不建议安装护栏,且安装护栏也会影响王女士自身上下车。如果发生类似情况,可以告诉物业,我们物业是很愿意去沟通的,邻里之间少一些矛盾是最好的。”
这件事引发了网友热议
有不少网友表示
认为装护栏也是无奈之举


也有网友质疑
物业和稀泥


还有网友提出
可能是车位宽度不够
或者充电桩的距离太远
应该从源头解决问题

其实,因停车矛盾
在自家车位加护栏的事
不是个例↓
据福州市鼓楼区法院披露,徐女士是某小区地下室A车位的所有权人,侯先生是B车位的所有权人,A、B车位位置左右相邻。侯先生认为徐女士倒车入库驾驶技术不佳,开关车门时多次剐蹭其车位上停放的车辆导致其财产损失,便在自家车位上加装两个护栏。徐女士认为侯先生没有证据证明他的车辆车门上的痕迹是由徐女士剐蹭所致,且他加装护栏的行为影响到自己使用车位。双方协商未果,徐女士遂将侯先生诉至鼓楼区法院,请求判令拆除护栏。最终鼓楼区法院对徐女士诉请拆除A车位和B车位中间的护栏,予以支持。
闽江学院法学院副教授孙伟峰认为,相邻权是民法典上一项重要的民事权利。与普通民事权利不同,相邻权因不动产而产生,相邻权利人在行使所有权或使用权过程中,存在排水、通行、采光等“交集”。随着城乡不动产的发展,相邻权纠纷不断增多。相邻权之所以常常被忽视,主要在于相邻权利人“遗忘”了权利行使的边界。
本案争议的焦点是车位加装护栏是否妨碍了相邻车位的正常使用。一方面,相邻权利人应当为对方提供必要的便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八十八条的规定,不动产的相邻权利人应当按照有利生产、方便生活、团结互助、公平合理的原则,正确处理相邻关系。因此,不动产权利人相互间应给予便利,同时相互负有“容忍义务”。本案中,侯先生为防止车辆被剐蹭,加装“两个护栏”的行为,影响了徐女士的停车便利。另一方面,相邻权的限度为“避免损害”或“最小损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九十六条的规定,不动产权利人因通行等利用相邻不动产的,应当尽量避免对相邻的不动产权利人造成损害。故而,相邻权利人在必须使用邻地才能正常使用自己的不动产时,应避免损害或最小损害邻地。本案中,徐女士在使用自己车位时,并未有证据证明其剐蹭侯先生的车辆,符合相邻权的限度。
本案虽属日常生活中的邻里琐事纠纷,却对塑造和睦、友爱、互助的邻里关系非同寻常。邻里关系无小事,理解包容是正道。民法典不仅调整平等民事主体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更肩负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重要使命。未来,让我们守望邻里,温暖彼此,让“家门口”的矛盾,化解在互相理解的春风里。
DV短评:邻居长期压线停车致自家车被剐蹭,女子怒装护栏!可取吗?
自己的车位,却被别人压实线停着,真的很难不“扯火”。近日,四川成都一位车主王女士因邻居长期压线停车,在自家车位安装护栏一事引发热议。王女士称,对方不仅长期压线,还曾两次剐蹭她的车,均表示“不知情”。多次沟通无果后,她选择用护栏“划清界限”。物业则表示不建议安装,既影响王女士自己上下车,也违反小区原则。
事件发酵后,评论区里吵得不可开交。不少网友直呼“太懂了”:“不是忍无可忍,谁会大费周章搞这些,能理解。”“做得好,不应该把迁就当成应该”。有人认为王女士已经足够克制,两次剐蹭都未深究,只是装个护栏自保,合情合理。也有声音质疑物业“和稀泥”:“很多时候,物业调解能力基本没有效果。装,也是无奈之举。”但也有网友理性提醒,“伤人一千,自损八百”,私装护栏容易引发新矛盾,一旦操作不当,反而容易刮到自家车辆,激化邻里对立,实属“两败俱伤”。
针对这场纠纷,律师给出了专业界定。依据民法典相邻关系规定,邻居长期压线占道、造成剐蹭损失,已经侵犯他人合法权益,业主有权要求对方规范停车、赔偿损失。但与此同时,产权车位虽归个人使用,私装护栏也有边界红线。如果护栏超出车位范围、影响相邻车位通行或小区整体秩序,物业有权劝阻整改;护栏若造成他人人身或财产损失,安装人还需承担侵权赔偿责任。简单来说,邻居违规在先,但私自加装护栏并非最优解。
说到底,这场纠纷的核心不是一道护栏,而是人与人之间的边界感与同理心。物业那句“我们很愿意去沟通”,但在两次剐蹭和多次协调无果的现实面前,多少显得有些苍白。若沟通真能解决问题,谁愿意在自己的车位里“画地为牢”?邻里相处,贵在守规矩、懂分寸。停车压线看似小事,实则是公德缺失、边界感不足的表现。
王女士的愤怒可以理解,但更稳妥的做法是固定证据、向物业正式投诉,乃至提起诉讼。护栏虽能挡住邻车,却挡不住邻里间那道裂痕。真正需要加装的,或许不是铁栏杆,而是人与人之间相互尊重的那条底线。
综合:九派新闻、广西高院、广东民生DV现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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