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3日上午,广东省人大常委会举行《广东省消费者权益保护条例》《广东省促进粤港澳大湾区消费者权益保护协作规定》新闻发布会。
《广东省消费者权益保护条例》其中一项条文引起大家关注:餐饮服务经营者采取措施对配送的食品予以封口,并保证封口开启后无法复原和便于消费者辨识,否则配送员有权拒绝配送,消费者有权拒收。
在会上有记者提问,这项规定将如何落实,如遇问题将如何维权?
省市场监管局副局长郭宇华回答说,该规定为已加工好的外卖餐食加上了一道安全锁,在一定程度上防止食品在配送过程中受到污染,更好保障消费者用餐体验。消费者如果在收取外卖时发现没有封口、封口已经损坏或者开启过,消费者有权拒绝签收。如遇商家不予妥善处理,消费者可以拨打12345、12315热线或通过其他渠道向市场监管部门投诉举报。同时,请消费者保留好订单截图、支付凭证、封口照片等证据,便于后续维权。
郭宇华说,接下来,将结合市场监管领域2026年深化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集中整治工作,深入推进治理网络餐饮食品安全问题专项行动,进一步加大执法检查力度,结合市场监管总局《网络餐饮服务经营者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监督管理规定》新规实施,一同推动《广东省消费者权益保护条例》关于外卖封口有关规定的贯彻落实,督促餐饮经营者切实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规范线上线下餐饮经营行为。
转自|南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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