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上海铁路运输法院对上海海关所属洋山海关查获的出口烟花爆竹伪瞒报案公开开庭审理并当庭宣判,认定2名主犯因共谋并实施烟花爆竹采购、运输,将大量烟花爆竹伪瞒报为普通货物申报出口,构成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一审被判处有期徒刑4年6个月。4名从犯因参与运输、集装箱监装等环节,一审亦被判处有期徒刑1年4个月至2年。该案系上海海关推动对出口危险品伪瞒报行为追究刑事责任的典型判例,有力震慑口岸危险品伪瞒报行为。 2025年8月至9月,上海海关联合地方公安部门,在港区查获2个集装箱,共计约3851万件出口伪瞒报烟花爆竹。
烟花属于《危险货物品名表》列明的第1类危险货物(爆炸品)。上海海关加强与公安机关信息共享、执法互助,建立“查获—移送—侦办”机制,优化线索移交、证据固定等环节流程,确保案件高效顺畅进入司法程序。该案庭审当日,上海海关组织报关协会、进出口企业代表等20余人旁听庭审,“以案释法”开展行业警示教育。 上海港是我国烟花爆竹主要出口口岸,今年上半年,经上海口岸出口烟花爆竹货值达31.4亿元,占全国同类货物出口总值的近九成。烟花爆竹属于高危易燃易爆货品,伪瞒报出口行为极易引发重大安全事故,严重危害口岸公共安全。我国对烟花爆竹出口业务的申报、运输等均有严格规定,必须由专业的危爆货品代理公司进行货运代理,确保烟花爆竹在出口报关过程中的安全性。
本案中,被告人将烟花爆竹以普通货物谎报匿报运入上海洋山港区,规避了危爆品在运输、装卸、储存等环节的相关作业要求和特殊监管,虽尚未造成严重后果,但每一环节的公共安全都遭受极大的威胁,一旦发生自燃、爆炸,将严重危及港口作业安全、海上航运安全和周边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我们想提醒广大外贸企业、物流仓储、货运代理等行业相关人员,应当严守《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依规办理危爆品储运、报关手续,切勿受不法利润诱惑铤而走险,如发现伪报品名非法储运、出口烟花爆竹的违法线索,可第一时间向海关、公安机关举报,合力守护口岸安全与公共安全。”上海海关口岸监管处副处长高奕坤表示。(全媒体记者 李立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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