违规占道停放车辆,即便未与他人发生直接碰撞,若导致他人无法通行产生交通事故,车主仍需担责。近日,佛山市禅城区人民法院审结了一起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判处违停车辆承担侵权责任。
车辆违规占用非机动车道
导致交通事故
2024年6月25日,胡某将车辆交由某汽车维修公司维修,维修期间,该汽车维修公司员工将车辆停放于案涉道路的非机动车道,韦某驾驶电动自行车搭载岑某在非机动车道行驶时,因违停车辆完全占用非机动车道,导致韦某无法正常通行,韦某遂驶入左侧相邻混合车道,与在左侧混合车道内同向行驶的重型货车发生碰撞,造成岑某六级伤残。岑某认为,系胡某车辆的违停行为导致韦某被迫借道引发事故致其受伤,遂诉至法院,请求胡某、某汽车维修公司赔偿损失。
法院判决违停责任方
向岑某赔偿损失22万余元
禅城区法院审理后认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六十五条的规定,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本案中,胡某车辆停放行为是否构成侵权应从是否存在过错行为和该行为与岑某损害结果是否有因果关系两方面分析。就过错行为而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五十六条的规定,机动车应当在规定地点停放……在道路上临时停车的,不得妨碍其他车辆和行人通行。胡某车辆停放在非机动车道的行为显然非临时停车,且该车辆完全占用非机动车道,严重妨碍非机动车行驶,系违规停放,存在过错;就因果关系而言,胡某车辆的违规占道导致韦某经过时需借用机动车道行驶,继而发生案涉事故,该过错行为与交通事故的发生存在因果关系,故胡某车辆的违停行为构成侵权。
考虑到胡某虽系车辆所有人,但事故发生时该车辆处于某汽车维修公司的控制下,胡某并非该车辆的实际控制人,侵权行为由某汽车维修公司实施,理应由某汽车维修公司承担相应侵权责任。法院综合韦某驶入相邻车道未注意车距等过错情况,酌定某汽车维修公司承担的过错比例为20%,据此判令某汽车维修公司应向岑某赔偿损失22万余元。
法官说法
道路交通安全关乎每一位交通参与者的生命财产安全。违规占道停车危害性大,不仅有违城市管理秩序,影响道路的经济高效使用,更会影响道路安全通行。法官在此提醒,日常停车须驶入合规泊位,规范有序停放,不挤占通行空间、遮挡视线,从源头规避道路风险,同时,行驶车辆如遇违停占道行为,应提前减速、仔细观察路况,确认通行安全后再平稳借道,避免发生交通事故。
转自:广州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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