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国家安全机关接到一条某国防军工单位主动报告的线索。涉案人员张某主动向本单位报告,其在境外从事博士后研究期间,曾与某境外投资咨询公司建立有偿咨询关系,并向对方泄露了涉及我科研项目的内部情况。经过调查,国家安全机关最终依法决定不追究张某法律责任。这究竟是怎么一回事呢?
名为“咨询”,实为搜情


幡然醒悟,断绝联系


国家安全机关提示

转自:国家安全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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