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严厉整治
电动自行车违法通行乱象
6月17日上午
广州交警开展
电动自行车闯桥隧专项整治行动
来看一线执法查处现场

整治现场,一名配送骑手冲上内环路,被执勤交警当场查处。“你驾驶的电动自行车未悬挂广州市有效号牌,我们依法对你罚款50元、扣留电动自行车。另外,你驾驶电动自行车进入内环路是违反禁令的,依法罚款50元。”执勤交警向该名骑手说。
面对处罚,该骑手辩解称自己从佛山前来,首次途经该路段。交警明确告知,内环路所有入口均已设置清晰的非机动车禁行警示牌,禁令标识醒目清晰。该骑手最终承诺后续不会再骑车冲上内环路。
紧随其后,一名黑衣电动自行车车主同样违规冲上内环路。发现执勤警力后,车主试图刻意躲避检查,最终被交警安全拦停。“电动自行车禁止上内环路,此外,你还存在故意遮挡号牌的违法行为。”执勤交警表示。
交警还通过系统调取该车违法记录发现,该车累计有10宗交通违法尚未处理,违法类型多为不按规定车道行驶。目前涉事车辆已被依法查扣。
广州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高速公路四大队梁警官指出,内环路机动车车速快,极易引发交通事故。相关规定明确,禁止电动自行车在内环路及其放射线行驶。目前,广州正在开展严查电动自行车闯桥隧统一行动,特别是无牌、遮挡号牌等违法行为,是整治的重点。
据广州交警消息
交警通过现场执法和
电子抓拍取证相结合的方式
严查各类电动自行车违法行为
即便车主遮挡号牌
电子抓拍设备仍可精准识别车辆

广州市电动自行车管理规定
禁止电动自行车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内环路及其放射线、过江隧道、人行道,未设置独立非机动车道的路肩、桥梁、隧道、高架路、立交桥以及其他禁止通行的道路行驶。
电动自行车有三次以上道路交通违法行为记录,所有人、驾驶人经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依法通知后拒不接受处理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可以扣留车辆。
请广大电动自行车驾驶人
切勿心存侥幸
自觉遵守通行规定
安全文明出行
转自:广州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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