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因起诉河南“渝见小面”餐饮店,连锁品牌“遇见小面”陷入风波之中。

6月15日凌晨,@遇见小面 发布《致渝见小面的一封信》。信中,创始人宋奇称,向南阳渝见小面的老板和老板娘诚挚道歉,“恳请得到你们的谅解”。

宋奇表示,决定将已注册的第35类“渝见小面”商标无偿赠予南阳渝见小面的老板和老板娘,可以不用改换招牌而放心使用。“今天发生的事情与我们的价值观背道而驰,是我们管理上的重大失误。对此我们承认错误,承担后果,不甩锅,今后要承担更多的社会责任。同时,我们已中止和外包律所的合作。”
渝见小面对此回复称,于私,无法坦然接受这份道歉;但为了整个行业,选择站在行业角度接受道歉。

此前,“渝见小面”餐饮店被连锁品牌“遇见小面”起诉商标侵权,对方律师称撤诉需赔偿七八千元。渝见小面负责人哭诉,“我八块钱一碗的面,至少得卖1000碗,1000碗还有成本”。此事随之引发争议。


专业人士解读,司法裁判核心参考标准为消费者品牌来源混淆可能性,同时一般要求商户具备主观仿冒恶意,两项条件通常缺一不可,仅凭单纯文字、读音近似,大概率无法定性商标侵权。
6月13日,@遇见小面 发布关于商标事件的说明,称已第一时间沟通撤销对“渝见小面”的诉讼,并反思商标维权行动的流程。

(整理:陈茜)综合:封面新闻、界面新闻、中青报此前报道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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