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利益驱使、心存侥幸
部分货车驾驶人
驾驶超限超载车辆强行冲卡
驶入高速公路
此举既扰乱收费站正常通行秩序
又埋下严重安全隐患
案例详情
近期,揭博高速上两辆皖K号牌的重型半挂牵引车多次恶意冲卡,严重威胁高速公路安全。6月2日,河源公安交管部门联合多部门在紫金县蓝塘镇成功截获两辆涉事重型半挂牵引车。
经核查,两辆重型半挂牵引车分别在辖区揭博高速蓝塘收费站、义容收费站等地多次强行冲卡驶入高速,每次载货冲卡均涉嫌超载,其行为完全无视超载与冲卡对其他司乘人员及高速公路设施构成的安全威胁。

经询问,驾驶人表示每次超载时都存在侥幸心理,妄图利用“小聪明”在入口称重环节蒙混过关,一旦过磅失败,便强行冲卡进入高速。最终,河源公安机关依法对2名驾驶人分别作出行政拘留10日并处罚款1000元的处罚。

法律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四十八条:机动车载物应当符合核定的载质量,严禁超载;载物的长、宽、高不得违反装载要求,不得遗洒、飘散载运物。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五条:故意毁坏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冲卡”货车
一般自身存在超限超载等违法情况
不仅直接损害公路和桥梁运行安全
还容易引发道路交通安全事故

▲货车超载引发侧翻事故。

▲货车超载致使桥面坍塌。

▲货车严重超载且车速过快,无法在短距离内刹停,导致事故发生。
拒绝检查、驾车强行冲卡
已经不是简单的交通违法
而是逃避执法、妨害公务的行为
如果造成公共财物损毁
就可能触犯刑法
严重者可能涉嫌
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

交警提醒
违法超限超载冲卡的行为必将受到法律惩罚,请广大驾驶人合法装载运输,自觉依法依规行驶高速公路,共同维护安全、畅顺的行车环境。
文章转自:广东交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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