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董某因生意周转资金不足,向大舅哥胡某借款12万元。碍于亲戚情面,胡某当即出借资金。后续董某偿还部分钱款,但仍有9万元本金尚未还清。2023年,董某与妻子办理离婚手续,两人在离婚协议里特意写明,双方没有任何债权债务纠纷。董某以此为据,声称欠胡某的钱属于夫妻婚内共同债务,既然在离婚协议中已约定无债务纠纷,自己便无需承担还款责任。胡某无奈将董某诉至法庭。
近日,长春市双阳区人民法院法官审理此案后,明确指出离婚协议是夫妻两个人私下的内部约定,只能约束夫妻双方,不管夫妻之间怎么约定债务归属,都不能凭空免除真实存在的合法借款,更不能损害别人的合法权益。最终法院依法判决,董某需全额偿还剩余欠款及对应利息。(法音吉语)

点击右上角
微信好友
朋友圈

点击浏览器下方“
”分享微信好友Safari浏览器请点击“
”按钮

点击右上角
QQ

点击浏览器下方“
”分享QQ好友Safari浏览器请点击“
”按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