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吉林省长春市一小区居民赵某深受异味困扰。他坦言,邻里间本不反对饲养宠物,但宠物产生的异味十分浓重,即便到了夏季,家中也不敢开窗通风。
原来,赵某和王某是邻居,王某长期饲养宠物猫,数量常年达数十只,高峰期更是超百只,由于宠物猫数量众多,加上养宠方式不合理,导致室内、露台和楼道内恶臭弥漫,跳蚤众多,每天噪声不断,严重影响邻里的正常休息和日常生活。
为此,赵某曾多次找到社区工作人员和民警试图协商沟通,但始终没有什么成效。
无奈之下,赵某一纸诉状将邻居王某告上法庭。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长春市南关区人民法院执行法官鲁雪松第一时间联系被执行人王某,并赶赴现场进行实地勘验。他发现不仅楼道内卫生条件恶劣,而且存在部分小猫散养的情况,存在严重卫生安全隐患。
因王某当日不在家中,执行法官在其门上张贴了执行通知书,明确告知其应在收到通知书后五日内履行腾迁义务,并自行承担搬迁费用。
为确保执行到位,执行法官与社区网格员密切对接,实时掌握案件进展,并联系了本地动物救助站,做好兜底工作。
在法官的调解下,王某最终同意配合腾迁,当执行法官再次前往该小区时,王某已将小猫全部搬离,并向赵某真诚道歉。
至此,二人顺利握手言和,案件得以圆满化解。
法官提醒:养宠自由不是无边界的权利,更不能以牺牲他人基本生活权益为代价。养宠不该成为邻里的负担,科学文明养宠,是对他人负责,也是对宠物、对自己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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