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你的爱车上了年头
时不时出些小故障
车身上也有了锈迹斑斑
这时候一定要注意啦
汽车也是有“有效期”的
机动车一旦达到报废标准
就要办理机动车报废、注销登记
不得继续使用

不少车主在报废旧车时
都不知道从何下手
也不知道自己的车是不是该报废
那报废究竟应该怎么申请?
如何快速办理呢?
一起来看看吧
哪些情形应当办理机动车报废?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令第164号 第三十七条:机动车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机动车所有人应当向登记地车辆管理所申请注销登记:
(一)机动车已达到国家强制报废标准的;
(二)机动车未达到国家强制报废标准,机动车所有人自愿报废的;
(三)因自然灾害、失火、交通事故等造成机动车灭失的;
(四)机动车因故不在我国境内使用的;
(五)因质量问题退车的。
达到国家强制报废标准的
机动车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强制报废:
(一)达到规定使用年限的。
(二)经修理和调整仍不符合机动车安全技术国家标准对在用车有关要求的。
(三)经修理和调整或者采用控制技术后,向大气排放污染物或者噪声仍不符合国家标准对在用车有关要求的。
(四)在检验有效期届满后连续3个机动车检验周期内未取得机动车检验合格标志的。
如何办理车辆报废?
01
联系正规回收企业
车主只需拨打回收企业电话预约,回收企业会提供上门收车服务。
02
交车及后续办理
您只需将车辆,以及登记证书、行驶证、号牌,一起交付给有资质的机动车报废回收企业,之后的所有业务都由回收企业负责办理,不用您再跑腿。
03
线上领取注销证明
车辆报废注销后,不用再去车管所打印纸质证明!打开 “交管 12123”APP,按以下步骤操作就能领:
“交管12123”APP首页点击【电子证件凭证】→【电子凭证】(单位用户选【机动车注销证明】);
下载 PDF 格式电子注销证明,可保存至本地或微信分享;

特别提醒:
申请人因机动车灭失办理注销登记的,须到车管所由车主本人提出申请,不得代办。
现场书面承诺因自然灾害、失火、交通事故等导致机动车灭失,并承担不实承诺的法律责任。
不予办理注销情形
车辆有以下情形的不予办理注销登记:
(一)机动车所有人提交的证明、凭证无效的;
(二)机动车被监察机关、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行政执法部门依法查封、扣押的;
(三)机动车属于被盗抢骗的;
(四)机动车与该车档案记载内容不一致的;
(五)机动车在抵押登记、质押备案期间的,不予办理注销登记。
驾驶报废车上路行驶的危害
一、安全失控:机件老化、制动失效、转向失灵,极易侧翻追尾,事故率远超正常车辆。
二、无险无赔:无法投保交强险与商业险,肇事后无力赔偿、逃逸多发,受害者维权难。
三、违法高发:常伴随套牌、假牌、无牌、闯红灯、超载、改装等严重违法,扰乱通行秩序。
四、源头追责:非法转卖、未注销报废车,发生事故原车主连带担责,风险终身不脱钩。
驾驶报废车上路如何处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100条规定:
驾驶拼装的机动车或者已达到报废标准的机动车上道路行驶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予以收缴,强制报废。
对驾驶前款所列机动车上道路行驶的驾驶人,处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并吊销机动车驾驶证。出售已达到报废标准的机动车的,没收违法所得,处销售金额等额的罚款,对该机动车依照本条第一款的规定处理。
最后附上“机动车使用年限规定”

转自:交管大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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