顺手帮别人取件、代收快递,本是日常小事,但若包裹内是来路不明的黄金,即便只是简单取件转运,也可能触犯刑法,付出法律代价。近日,江西省乐平市人民法院审结一起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案件,被告人徐某明知黄金系他人犯罪所得,仍协助领取、转移黄金快递,最终被依法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一万元。
2025年10月-11月期间,被告人徐某在明知涉案黄金快递为上游违法所得赃物,仍受他人高额报酬诱惑,心存侥幸代为取件。按照上线指示,被告人徐某多次前往指定地点,代为签收装有关联涉诈案黄金的快递包裹,再进行转移、交接,为上线犯罪分子洗白、处置赃物提供便利,事后从中非法获利共计1500元。同年11月13日,在取件时被公安民警当场抓获。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徐某的行为已构成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综合被告人徐某的犯罪事实、性质、情节、悔罪表现及对社会的危害程度,依法作出如上判决。
法官说法:
当下不法分子作案手段不断翻新,常通过购买黄金、邮寄快递等方式拆分、洗白赃款,黄金因其保值、易变现、易流转的特点,成为赃物转移的新载体。广大群众务必摒弃“只是跑腿、无关紧要”“赚点小钱不犯法”的错误认知,面对高薪代收陌生贵重包裹、异地跑腿交接不明物品等可疑兼职,应坚决拒绝。不要因微薄报酬沦为犯罪工具人,切勿参与赃款、赃物相关交易与转运行为,一旦参与协助转移、隐匿犯罪所得,必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作者:朱圆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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