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四川一男子
因酒后谎报火警
被公安机关依法行政拘留
5月2日凌晨
陈某某(男,37岁,雷波县千万贯乡人)
在醉酒状态下
拨打119报警电话
谎称锦城镇境内发生“火情”
接警后,雷波县消防救援局
紧急出动12名消防员、3辆消防车
经全面细致核查
现场并无任何火情
在进一步调查中
陈某某对自己酒后虚构火情
谎报警情的违法事实供认不讳

雷波县公安局
依法对陈某某作出行政拘留5日的处罚
119火警电话
属于社会公共资源
是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
“生命热线”
切记不要报假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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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
第六十二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规定处罚:
(一)违反有关消防技术标准和管理规定生产、储存、运输、销售、使用、销毁易燃易爆危险品的;
(二)非法携带易燃易爆危险品进入公共场所或者乘坐公共交通工具的;
(三)谎报火警的;
(四)阻碍消防车、消防艇执行任务的;
(五)阻碍消防救援机构的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
第二十九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一千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一千元以下罚款:
(一)故意散布谣言,谎报险情、疫情、灾情、警情或者以其他方法故意扰乱公共秩序的;
(二)投放虚假的爆炸性、毒害性、放射性、腐蚀性物质或者传染病病原体等危险物质扰乱公共秩序的;
(三)扬言实施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等危害公共安全犯罪行为扰乱公共秩序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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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合| 四川消防119、凉山彝族自治州消防救援支队、中国消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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