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0日晚,四川夹江县公安局发布消息,该局交通管理大队于近日处理一起追尾事故时,查获一对夫妻双双酒后驾车的违法行为。
事发当晚,夹江一对夫妻江某(男)、罗某某(女)聚餐饮酒后心存侥幸,认为“时间晚不会被查”,分别驾驶轻型多用途货车和小型轿车往夹江城区方向行驶。当两人驾车行驶至界牌909红绿灯路口时,江某驾驶的车辆与罗某某的车辆发生碰撞,撞击后,罗某某的车辆失控与前方等候交通信号灯的小型轿车发生追尾,事故造成三车不同程度受损。
目前,夹江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依法对江某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违法行为,作出罚款1600元、驾驶证记12分、暂扣6个月的处罚;对罗某某醉酒后驾驶机动车违法行为,作出吊销驾驶证、五年内不得重新申领的处罚,并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依法追究刑事责任。(韩金雨 刘忠俊 夹江公安供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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