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吹口气”
5月4日晚间
蔡甸区分局交通管理大队
正在蔡甸区105省道张湾街路段
设卡开展夜间专项整治行动
当晚7点55分
一辆黑色SUV慢悠悠开过来
车窗刚摇下一半
一股酒味儿就先飘了出来
“请下车,配合检查”
执勤民警李武作、夏添
示意驾驶员停车接受例行检查
并对其进行呼气式酒精检测
结果显示
驾驶人李某体内酒精含量
高达101mg/100ml
涉嫌醉酒后驾驶机动车

“您喝酒了”
李武作说
李某没吭声
掏出驾驶证递过来
民警接过去看了看
照片是本人
但纸质、字体、印章
总觉得哪里不对
“您这证在系统里查不到啊!”
民警边说边把查询结果拿给他看
“怎么可能?我有驾驶证啊!”
李某声音一下提高了
语气还挺冲
“怎么冒得驾驶证呢!”
民警没有接他的话
而是继续核对信息
系统显示
李某从未取得过机动车驾驶证
那一瞬间
他的表情僵住了
沉默了几秒
李某终于低下头
“我的证件是假的”
原来
这本“驾驶证”是他花钱买的
一直揣在身上当“护身符”
当晚他喝了酒
想着节假日路上车多
交警不一定查得到
就开车上了路
结果
刚进检查点就被拦下

随后
李某被带往医院抽血检测
经检测
其血液中酒精含量
为96.77mg/100ml
已达到醉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罚标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相关规定,驾驶员李某因“醉酒后驾驶机动车”“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驾驶机动车”“使用伪造、变造的机动车驾驶证”三项严重违法行为,将面临追究刑事责任、扣留机动车、罚款6000元、五年内不得取得机动车驾驶证的处罚。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素材:蔡甸分局
通讯员:满潇、周鸿晨、李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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