偷拍员工如厕照示众 企业管理岂能越界失度

  作者:孔德淇

  近日,广东一科技公司员工因在厕所长时间玩手机被辞退,公司还附上其如厕玩手机照片公示,引发厕所装监控质疑。涉事员工万先生说,自己刚满18岁,对这种事情没有经验。他称,带照片的处罚通告被发至四百余人员工群,公司的解释是“没拍到脸,不要想太多”。

  劳动者不是可随意拿捏的管理对象,其人格尊严与合法权益受法律保护。《民法典》明确,自然人隐私权不容侵犯,任何主体不得非法刺探、侵扰、泄露、公开他人私密空间与私密活动。卫生间属于绝对私密区域,企业刻意偷拍取证,再大范围转发公示,即便遮蔽面部特征,依旧构成偷窥取证、公开羞辱的侵权行为。无端曝光与粗暴惩戒,极易给当事人带去长久精神困扰,折射出少数企业漠视劳动者基本权益、滥用管理权限的错位心态。

  科学的企业治理,应当依托完善的规章制度、透明的奖惩机制、人性化的沟通引导,而非简单粗暴的强制压制。涉事企业跳过沟通劝导、事前提醒、警示教育等柔性手段,动辄以偷拍取证、公开示众的极端方式处理问题,将日常管理矛盾异化为人格打压与名誉侵害。这种简单粗暴的管理方式,短期内看,好像有利于规整纪律,然而长此以往,只会催生职场恐慌、瓦解团队凝聚力、激化劳资矛盾,最终会损耗企业的口碑与内生动力。

  回看当下职场,类似越界管理并非个例。有的企业对厕所使用时间作出严苛限制,将员工的生理需求也纳入管控范畴;有的在员工工位安装监控,全天候紧盯员工的一举一动;有的企业动辄偷拍员工日常行为取证,威逼利诱员工主动离职;有的企业无视《劳动法》规定,随意加码严苛条款,把正常用工变成强势管控,把企业管理变成职场施压。这类乱象的根源在于部分用人单位混淆了严格管理与越界侵权的界限,模糊了企业经营自主与法治底线的刚性红线,硬生生把依规管理异化为霸道管控,让职场本应有的和谐共处,沦为了劳资双方的紧张对立。

  最高法司法解释早已明确,以严重侵害他人合法权益、违反法律禁止性规定、严重违背公序良俗的方法形成或获取的证据,不得作为定案依据。这意味着,企业偷拍证据无效、辞退依据不足、公开示众违法,相关责任人还可能面临行政处罚乃至民事赔偿。对初入社会的年轻职场人施以严苛且侵权的惩戒,既违背法律准则,背离人情常理,更不符合社会倡导的用工文明。任何市场主体都没有凌驾于法律之上的特权,逾越权利边界,就必须承担相应代价。

  良好的劳资关系,始于尊重,归于法治,久于共赢。规范企业管理、守护劳动者权益,需要多方同向发力。劳动监察部门应迅速介入,严查偷拍、违法辞退、公开羞辱等侵权行为,依法纠正、顶格处罚,给劳动者一个公道。各类企业需引以为戒,摒弃霸道思维、羞辱式管理,回归制度、尊重法治、守住底线。每一位劳动者也要主动学法懂法,增强维权意识,面对偷拍、监控、示众等违法行为,敢于说“不”、勇于维权。

  管理可以有力度,但不能失温度。靠偷拍隐私整治纪律、靠“社死”羞辱惩戒员工,这般失度越界、漠视法治的企业管理,既不合法合规,也失体面格局,终究难以凝心聚力,注定走不远、行不稳。(孔德淇)

[ 责任编辑:刘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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