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逃避法律制裁,他精心伪装成瘫痪病人。然而在检察官的火眼金睛下,他终于露出了马脚。今年1月27日,望着罪犯孙某步履自如地走上从看守所开往监狱的囚车,山东省兰陵县检察院第三检察部主任黄仁昌悬着的心终于放松下来。
这事要从一起多年前的案件说起。2019年5月,因孙某在缓刑期间涉嫌危险驾驶罪且导致自己受伤住院,公安机关将其取保候审。
“审查起诉环节的讯问是在医院进行的。当时他坐在一台康复椅上,双脚踩着轮子做康复训练。虽然说话有点慢,但能听清楚。他的手虽然无法签字,但笔录是他自己按的手印。”黄仁昌回忆起第一次见孙某时的情形说。
该案历经三年。孙某发生事故后一直在医院住院治疗,因病情影响,法院不得不两次延期、两次中止审理。为了顺利审结案件,黄仁昌和法官一起到孙某家里了解情况。他们看到,孙某躺在床上,说话不是很利索,孙某妻子说是因为颈髓损伤,手脚不能动。后来法院开庭也是孙某的妻子用轮椅推着他出庭。
2022年8月,孙某因犯危险驾驶罪被判处拘役三个月,与前罪合并执行有期徒刑三年。2023年7月,孙某被法院决定暂予监外执行。
黄仁昌一直关注着孙某的情况。“最开始都是孙某的妻子代他报到,代写思想汇报,从不耽误。”司法所工作人员说,“后来司法所要求社区矫正对象自己来报到,之后都是他妻子推着轮椅带他到司法所报到、交思想汇报。因为他行动不便,司法所没有要求他参加公益劳动和集中教育。他外出也较少,外出都是去做病情复查。”
对于司法所工作人员所说的情况,黄仁昌反复查验档案,详细了解孙某接受社区矫正期间报到、提交思想报告、外出请假、病情复查等情况,还请公安机关协助查询孙某出行住宿记录。
每次社区矫正走访时,黄仁昌和同事都会在他家附近逗留观察一会儿,向附近的居民打听情况,但一直没有发现异常。辖区派出所称孙某家附近没有监控。
2025年10月的一个下午,黄仁昌与社区矫正机构的两名工作人员走访孙某结束后,像往常一样在他家附近的巷子口闲聊。
“正说着话,我不经意地一转头,发现孙某就站在巷子口。我当时都不敢相信自己的眼睛。我盯着他,他也正好望过来,眼睛一对视,他掉头就往巷子里走。我大声喊了一下他的名字,结果他走得更快了。”黄仁昌回忆道。
“看到孙某回头往巷子里走,我们立马跟过去。到巷子口往里一看,发现他已经瘫坐在离巷子口十米左右的电线杆那里。”黄仁昌回想着当时的情景说,“没想到他走得那么快,问他什么时候会走的,他红着脸,支支吾吾地说是因为我刚才喊他,把他吓了一跳,不知怎么就走了几步。让他站起来,再走几步看看,他就赖在地上说站不起来。”孙某终于露出了马脚。
仅凭此时的证据还不足以将孙某收监。为查找证据,黄仁昌仔细观察了孙某家周围的环境,发现孙某的邻居家新安装了一个监控。他们请求辖区派出所协助调取监控视频。监控视频记录了孙某行走自如,走出巷子以及被检察官和社区矫正机构工作人员发现后追着返回巷子的全过程。面对监控视频和检察官的询问,孙某的妻子承认了孙某能自己行走的事实,但孙某仍拒不承认,说自己只走了那一段路,之后又不会走了。
为进一步确定其病情,兰陵县检察院建议社区矫正机构对孙某组织重新鉴定。由于孙某拒不配合检查,根据现有的医疗鉴定条件,鉴定机构无法准确判断孙某的四肢肌力情况,也无法出具是否符合保外就医严重疾病范围的意见。
为此,黄仁昌与社区矫正机构紧急磋商后,决定组织专家论证。通过现场播放孙某自主行走的视频,听取相关专家的意见,并结合医院鉴定检查结论,最终形成一致意见,视频中孙某能行走自如,四肢活动协调,肢体无明显活动障碍,推断肌力至少4级,考虑患者存在明显伪装成分。据此,鉴定机构出具了不符合保外就医严重疾病范围的鉴定意见。
2025年12月,兰陵县检察院发出将孙某收监执行的检察意见书,督促法院对其作出收监执行决定。12月18日,依然装病的孙某被“抬入”兰陵县看守所。19日,办案检察官在检察院驻看守所检察室监控平台上看到,孙某的生活一切正常。
转自检察日报正义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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