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文物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针对文物行业职业技能培训与职业技能等级认定的实施意见的出台,标志着文物行业人才队伍建设迎来制度性突破。这一举措不仅填补了行业空白,也为文博工作的高质量发展奠定了坚实基础,更指明了文博教育事业专业化发展的方向。
受文物行业长期以考古、科研为核心驱动,技能型岗位在学科体系和职业通道中缺乏明确定位的客观条件制约,一段时间以来,文博领域的人才培养存在一定的结构劣势。高校主要培养以博士、硕士为主的高层次研究人员,而具体操作岗位上的技能型人才未受到足够重视。文物行业的发展如同“水桶效应”,决定水位高低的往往是那块最短的板——当前最突出的短板,正是专业岗位缺乏系统的技能培训。
不同领域的技能人才缺口各具特点。在考古领域,大量钻探、发掘、提取、清理等工作长期依赖临时组建的民工队,而这些工种实际需要精细的理论支撑,各地考古队亟须建立专业、稳定的人才队伍。在古建筑领域,以北京为例,元代以来的都城建筑、皇家建筑是保护重点,但该领域工作者多集中于研究、设计、测绘领域,现场调查、测量、绘图、化学保护及维修程序等方面的人才有待进一步培养。传统“师傅带徒弟”的模式导致施工队水平参差不齐,而维修涉及历史场景和痕迹保护等,临时队伍或招投标施工队能否胜任,值得深思。在博物馆领域,文物征集、保管、藏品防腐、科技手段运用、展览展陈、社教、文物活化利用及文创发展等,既需要学校理论支撑,也要求从业者与时俱进、不断拓宽视野。
针对考古、古建、博物馆、活化利用4个领域的不同业务和队伍需求,培训应分岗位、分需求设置专业课,在统一标准的同时兼顾地方特色。例如,石窟寺与木质建筑保护的从业者,需要在同一文化理论框架下开设不同的技能培训课程。
实施意见中提出的“八级工”职业技能等级序列——从学徒工到首席技师,并完善与职称的制度衔接,是极具价值的举措。职称不仅是对人才的认可,更赋予其社会价值,为稳定队伍建设提供有力保障。实施过程中,应着力解决职称评定与实际岗位对标的问题。
这项实施意见精准聚焦文物行业的人才痛点,随着细化推进落实,将推动文博行业高质量发展迈上新台阶。
作者丨北京市文物保护协会前会长 孔繁峙(刘海红采访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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