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明将至
四川即将迎来首次春假
各地发布相关措施
鼓励职工陪伴孩子一同休假
近日,乐山市总工会印发
《鼓励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干部职工
在2026年度中小学春秋假期间
带薪错峰休假七条措施》
推出七条鼓励措施
明确用人单位应落实带薪休假制度
为职工发放不超过1000元的消费券
定制红色教育、农家采摘、研学体验等
精准聚焦有未成年子女的职工群体
一起来看看措施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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鼓励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干部职工
在2026年度中小学春秋假期间
带薪错峰休假七条措施
一、用人单位应落实“带薪休假”制度,鼓励采取弹性休假、错峰休假等人性化举措,将职工带薪休假安排与我市中小学春秋假安排相衔接。在春秋假期间,优先满足有未成年子女的职工休年假、调休和补休。
二、鼓励各单位将有未成年子女的职工疗休养与中小学春秋假结合开展。职工疗休养活动每批次不超过5天(含往返时间),每人每天不超过800元(含往返交通费)。经职工所在单位同意,职工可携带家属、子女随同参加疗休养活动,家属、子女参加疗休养活动费用自理。
三、鼓励基层工会按照春秋游活动每年不超过4次、单次往返时间不超过2天1晚的规定,在春秋假期间积极组织开展职工春秋游活动。春秋游活动可开支伙食费、住宿费、交通费、讲解费、活动用品费,其中伙食费、住宿费执行我市差旅费标准。
四、鼓励基层工会利用川渝两地文旅资源平台,按照每人每年不超过200元的标准,为职工购买川渝两地文化旅游年票和市内旅游景区、研学旅游基地、博物馆、赛演活动等门票,促进职工携带家属、子女在春秋假期间游览游学、观演观赛。
五、鼓励基层工会在法定节假日慰问限额之外,每年在春假前为职工会员发放年度工会消费券,每人每年不超过1000元,用于购买日用消费品和文化旅游产品等。
六、鼓励各职工疗休养承接机构、川工之家APP普惠商家等结合春秋假,通过川工之家APP发放住宿、门票、餐饮等文旅消费优惠券,定制设计包含旅游景区、红色教育、农家采摘、研学基地等内容的职工疗休养、职工春秋游优惠线路,着力打造春秋假旅游消费品牌。
七、对因工作等原因无法休假的职工,鼓励各级工会充分利用职工家庭家风阵地、女职工阅读点、工人文化宫、职工之家等职工服务阵地,就近就便为职工子女提供春秋假托管服务,开展亲子互动交流、心理健康辅导等关心关爱活动。
春假将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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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自丨四川教育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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