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8日,广州交警公布一起交通事故:一名电动自行车驾驶人驾车快速通行时,车辆失控撞上了路缘石及花木,接着与一旁的公交车发生碰撞后摔倒在地。该起事故导致电动自行车驾驶人受伤及车辆损坏。
经调查,交管部门认定电动自行车驾驶人负事故全部责任,公交车驾驶人无责任。经检测,涉事电动自行车发生事故时车速达52.7km/h至55.8km/h。该车进行了非法改装,其中改装电池电压为60V(国标≤48V),整车质量为83.80kg(国标≤55kg)。

据介绍,擅自更换电机、电池,会严重破坏原车电路和刹车系统。改装后车速远超安全设计标准,导致刹车距离急剧延长、车身发飘,在紧急情况下极难刹停,极易发生严重碰撞事故。
“我们在工作中发现,非法改装往往伴随着使用假牌,目的就是逃避监管。”广州交警称,违法者使用假牌躲避电子抓拍取证设备,一旦发生事故很可能肇事逃逸。这种行为不仅挑战法律权威,还助长了漠视规则、侥幸投机的不良风气。
近期,广州交警联合市交通运输局、市场监管局在全市范围内开展集中打击行动,查处涉非法改装电动自行车店铺64家,抓获假牌中介4人,捣毁窝点4个,缴获假牌一批;核查违法嫌疑人401人,拘留21人、处罚380人;检查约谈16家租赁商家。

文/广州日报新花城记者:张丹羊
图/广州日报新花城记者:邱伟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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