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过约一个月,香港控烟措施将再度实施加码。自2026年4月30日起,香港将全面禁止在公众地方“管有”另类吸烟产品,例如电子烟油、烟弹、加热烟支。访港旅客也严禁携带另类吸烟产品及配件入境。违者将面临定额罚款或监禁。
此次新规的核心在于将管控范围从“禁止吸食”延伸至“禁止管有”。从4月30日起,任何人在公众地方持有电子烟烟弹、加热烟烟支、草本烟及相关配件等另类吸烟产品,即属违法。在公众地方吸食上述产品,执法时亦会视同“管有”处理。
违例者将面临3000港元定额罚款;若管有数量较多或涉及商业用途,最高可罚款5万港元及监禁6个月。
在此之前,香港今年1月1日已实施三项控烟新规:禁烟范围扩大至幼儿中心、学校、医院等场所出入口3米范围内的公众地方;在两人及以上队列中排队等候公共交通工具或进入指定处所时禁止吸烟;违例吸烟定额罚款由1500港元提高至3000港元。
对于访港旅客,相关部门提醒,另类吸烟产品及配件严禁携带入境。从4月30日起,即使在街上手持或携带相关产品,亦可能被定额罚款。
随着新规落地,香港对另类吸烟产品已形成“禁售卖、禁吸食、禁管有”的全面管控闭环。香港特区政府表示将加强巡查执法,呼吁市民及旅客共同遵守法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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