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称作继养老、医疗等
五大社会保险之后的“第六险”
——“长护险”,来了!
2026年1月1日
《沈阳市建立长期护理保险制度
实施方案(试行)》正式实施
已参保的失能人员
经评估符合条件的
统一在4月1日起享受待遇
长护险参保缴费啥标准?
参保后可以享受什么待遇?
沈阳市医保局发布来了
沈阳市实施长期护理保险制度
新闻发布会
3月26日召开

市医疗保障局局长韩春丽
介绍情况
今天召开的这次新闻发布会,主题是沈阳市建立长期护理保险制度。下面,我向大家简要介绍以下有关情况。
一、出台的背景及意义
长期护理保险制度(以下简称“长护险”)是为因年老、疾病或伤残导致生活不能自理且被评估认定为失能的参保人,提供的基本生活照料及相关护理服务的一项社会保险制度,被称作继“养老、医疗、失业、工伤、生育”五大社会保险之后的“第六险”。
2025年7月27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专门印发了指导性意见,对全国建立长期护理保险制度作出了具体安排。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审议决定“十五五”期间我国要推行长期护理保险,健全失能老人照护体系。2026年国务院政府工作报告明确提出“推进长期护理保险制度”的工作要求。长护险制度的建立标志着我国已基本形成了覆盖全生命周期的社会保障体系。
当前,全国已进入老龄化社会,《2025年度沈阳市老龄事业发展公报》数据显示我市65岁及以上老年人口达163.99万人,占总人口数的21.5%。面对持续增大的人口结构性压力和失能家庭对长期照护的迫切需求,沈阳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多次听取专题汇报,成立市工作专班统筹推进长护险工作。2025年12月30日沈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了《沈阳市建立长期护理保险制度实施方案(试行)》,明确于2026年1月1日正式实施。
二、《实施方案》主要内容
(一)总体要求
坚持以人民为中心,按照“覆盖全民、统筹城乡、公平统一、安全规范、可持续”的原则,健全责任共担的资金筹集机制、公平适度的待遇保障机制,形成科学规范的管理运行机制。优先保障我市职工医保重度失能人群基本照护需求,用3年左右时间,逐步将未就业城乡居民纳入保障范围。
(二)基本政策
一是筹资渠道及标准。以用人单位和个人缴费为主,通过与职工医保同步征收、个人账户扣缴等方式征收。
用人单位及其参保职工费率均为0.15%,缴费基数为医保缴费基数。退休人员缴费费率为0.15%,基数为本人上年度基本养老金。
2025年12月31日前在我市正常享受职工医保待遇且在2026年我市长护险制度启动时参加长护险的参保人可直接享受长护服务待遇。2026年1月1日以后新参保的或未按月连续参保缴费的参保人,设有长护险待遇等待期6个月。
民政部门认定的困难群体、农业农村部门认定的防止返贫致贫对象、当年退役的复转军人及重度残疾人等特殊群体等除外。
二是待遇保障及政策衔接。失能状态持续6个月以上且经评估认定为重度失能的人员,每人每月最高待遇限额为1200元。
国家目录内的20项生活照料项目和16项医疗护理项目的服务费用,基金支付比例为70%左右,可兼得高龄津贴、失能老年人补贴及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等。
三是服务管理。按照“保障基本、布局合理、择优纳入、动态调整”的原则,制定我市定点长护服务机构配置规划,根据实际需求分批次择优纳入,并实施动态管理机制。建立符合长护险服务特点的支付方式,服务资料实行“一人一档”管理。
四是经办和基金管理。引入商业保险公司参与长期护理保险经办工作,市医疗保障经办机构作为长期护理保险经办工作的实施主体,负责建立对定点评估机构、定点护理服务机构和参与经办服务的商业保险公司的激励约束机制。基金纳入市社保基金财政专户,市级统一管理,单独建账、单独核算、专款专用。建立健全基金监管体系,实施信用管理,坚决守住安全底线。
(三)实施时间
我市从2026年1月1日起实施。已参保的失能人员经评估符合条件的,统一在2026年4月1日起开始享受待遇。
三、工作进展
一是政策框架基本搭建。陆续制发“1+1+9”沈阳市长护险制度政策。即实施方案、实施细则,长期照护师培养培训、定点服务机构、评估机构管理实施细则等9个配套文件,确保工作有序开展。
二是参保缴费稳步落实。全市长护险参保人数达388万人,实际缴费到账1.24亿元(预计全年保费收入6.6亿元),基金征收平稳有序、基础坚实。
三是失能评估有序开展。确定定点评估机构30家,其中26家为承担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职能的基层医疗机构,4家为社会化评估机构。自1月12日起开展失能等级评估。
四是服务体系初步构建。首批遴选确定长护定点服务机构120家,其中,居家护理机构79家、机构护理机构40家、社区护理机构1家。累计培养专业长期照护师242人,今年,具备资质的养老护理员可暂时代为提供服务,鼓励尽快考取长期照护师专业资质持证上岗。
下一步,沈阳医保将及时对经评估符合重度失能标准的参保人员提供长期照护服务保障,不断加强服务供给、提升服务水平,优化便民服务,减轻失能家庭照护负担,持续增进民生福祉。
发布会上还回答了
记者提出的相关问题
问
如何申请长护险待遇?
答市医疗保障局待遇保障处处长庞舒月:失能等级评估论作为长护险待遇享受和基金支付的重要依据。参保人员申请长护险待遇时,首先要进行失能等级评估申请。
参保人员或其监护人、委托代理人可以通过掌上渠道“沈阳智慧医保”App提交失能等级评估申请,也可通过线下到市医保中心、各分中心或承办长护险的商业保险公司长护经办窗口提交申请材料。
市医保中心在收到失能等级评估申请后,会安排评估人员对参保人员进行失能等级评估,经评估认定为重度失能标准的,自作出评估结论次月起按规定享受长护险待遇。
问
参加长期护理保险后会享受什么样的待遇保障?
答
市医疗保障局待遇保障处处长庞舒月:我市设定了统一的长护待遇标准,待遇不设起付标准,每人每月待遇最高限额为1200元。符合条件的参保人可根据自身需求,选择居家上门护理、社区护理、机构护理三种服务方式中的一种。
选择居家护理的重度失能人员,每月基金支付的上门护理时长最高不超24小时,按时长付费,报销比例为80%、个人支付20%。选择社区护理的重度失能人员,报销比例为80%、个人支付20%。选择机构护理的重度失能人员,报销比例为70%、个人支付30%。
失能人员享受国家长护服务项目目录内的36项生活照护和医疗护理服务项目,由市医疗保障经办机构按月与定点服务机构结算服务费用,不直接向参保人发放现金。具体政策和服务项目请关注沈阳智慧医保微信服务号或下载“沈阳智慧医保”App。
转自:沈阳发布公众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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