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条件很好,只差一套模卡。”
“拍完模卡,就能接高档活动。”……
这些话术,听上去像是进入演艺圈的“敲门砖”,实则背后藏着隐形消费的层层套路。2026年3月,静安区检察院依法以涉嫌诈骗罪对以“招聘兼职”敛财的丁某、陈某、姚某等3人提起公诉。
所谓面试只是为“收割”搭的台子
2024年5月,小程(化名)为赚外快在招聘平台找到了一家可以提供“兼职模特”工作的公司。公司面试官称不需要外貌和相关工作经验,很快与小程约定了面试时间。当小程实地走进该模特公司后,却发现公司没有明显的名字、招牌,办公室内仅坐着4至5人办公。
面试官热情接待,看起来对小程的外形条件很是满意,主动提到他们的工作模式灵活,并有很多大品牌的活动拍摄任务。小程在接受公安机关的询问中提到,该公司与模特签订的是一年期兼职合作协议。
“有了模卡才能推荐给客户,我们有合作的拍摄影楼。”看小程有了明显合作意向后,面试官话锋一转,提到了拍摄模卡的要求,以及《委托拍摄确认书》的内容,表示委托他们拍摄套餐的价值越高,兼职能接待的品牌等级和频次也越高。
“模卡”,是演艺行业内的一种通俗说法,是模特用于展示个人形象和基本信息的名片。最终,小程选择了多档委托拍摄价格中最低的一档进行签署,并支付了委托拍摄费用人民币2980元。
是经营不善还是套路链条?
一周后,该模特公司联系小程,要求其前往场地拍摄“通告”。场地就位于拍摄模卡影楼楼下的过道里,拍摄的商品是一条裙子。“当时另外还有一个男生和一个阿姨。阿姨有点胖,看上去不是很专业,但摄影老师说后期都可以修。”小程回忆起当时的情景。拍摄结束后,公司给小程转账200元作为酬劳。
这次拍摄结束后,该模特公司一直要求小程追加委托拍摄合同套餐,小程拒绝后便再无工作机会。每当她向公司询问工作问题,都会被对方以没有合适订单、客户没有选上、公司经营有问题等理由搪塞过去。
揭开“合法外衣”下的诈骗本质
2025年5月,涉案模特公司经营者丁某、陈某、姚某等人陆续到案。
作为公司法定代表人的丁某到案后却否认诈骗事实。他提出公司正常经营,并有小部分真实通告,只是没有能力、经营不善,在努力拓宽拍摄资源。为此,检察官引导公安机关分类取证,调取被害人微信聊天记录、转账明细等关键证据,对犯罪嫌疑人银行账单进行全面审计。
与该模特公司有过四次兼职合作的周某证实,兼职模特为低价劳务活动,无需“模卡”。影楼工作人员也供述,模特公司丁某等人并不向影楼支付拍摄费用。所谓的拍摄“通告”,是模特公司经营者为了稳住客户,自编自导自演的兼职机会。
犯罪嫌疑人虚构模卡需求、虚假通告等行为,均指向其主观具有“非法占有目的”。
在证据的互相印证下,检察官还原了这家模特公司的“运作链条”:丁某作为公司法人,组织陈某、姚某等人担任“面试官”,以拍摄模卡为名骗取钱款。后续,该公司假意成立“通告部”,安排被害人等待或进行“试拍”,实际根本无甲方、无资源,纯属“缓兵之计”。
在合作中若发现经济条件较好的被害人,犯罪团伙还会以“条件好、可以拍MV、适合网络推广”为由,继续骗取客户钱财。当被害人多次追问工作无果后,团队便采取“冷处理”方式,不回复、不退款、不接单,直至被害人自行放弃。
经查明,2024年4月至2025年5月案发,丁某伙同陈某、姚某等人谎称被害人委托拍摄“模卡”即可获得良好兼职机会为借口,骗取数百名被害人拍摄套餐等费用共计270余万元。
近日,静安区检察院依法以被告人丁某、陈某、姚某等3人涉嫌诈骗罪向静安区法院提起公诉。
新闻晨报 记者 姚沁艺 通讯员 姚安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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