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北京青年报
2026-03-24 10:52
近年来,医疗美容消费持续升温,特别是双眼皮、线雕等“轻医美”项目,因创伤小、恢复快,备受消费者青睐。在“颜值经济”的背后,部分机构资质不全、价格不透明、操作不规范等问题频发,消费者稍有不慎便可能“踩坑”。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结合三则典型案例,解析医美消费中常见的法律风险,帮助广大消费者理性求美、依法维权。
案例一
无资质擅自行医
法院判决三倍赔偿
李女士经朋友郭女士介绍,接受了由郭女士安排、自称为某知名整形机构张医生在其家中实施的除皱、泪沟等医美手术。术后,李女士出现严重皮肤问题。经查询发现,该美容公司既无医疗机构执业许可,也无卫生许可证,张医生更是没有医师资格。李女士遂将张医生与美容公司诉至法院,要求退还服务费6000元并支付赔偿款3.6万元。
法院经审理认为,李女士与张医生、美容公司成立医疗美容服务合同关系,张医生与美容公司的行为构成欺诈,判决美容公司退还李女士5000元,张医生退还李女士1000元,二被告共同向李女士支付三倍赔偿金共计3.6万元。
【法官说法】
医疗美容不同于生活美容,其本质是医疗行为,具有侵入性和创伤性,因此,实施主体必须具备相应资质。根据《医疗美容服务管理办法》,医美机构必须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主诊医师也必须持有有效的医师资格证书和医师执业证书。
现实中,一些生活美容院,甚至无任何资质的个人,利用消费者对价格敏感或追求“名医”的心理,在住宅、酒店等非医疗场所违规开展医美项目。这种明知自身不具备执业资格,仍故意隐瞒真实情况提供医美服务的行为,属于法律意义上的欺诈。
值得注意的是,医疗美容机构的经营目的是获取利润,具有经营者特征;在此类消费中,消费者为满足对美的生活需要而自主接受医美服务,具有消费者特征,故此类合同纠纷应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调整。
根据该法第五十五条第一款规定:“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增加赔偿其受到的损失,增加赔偿的金额为消费者购买商品的价款或者接受服务的费用的三倍;增加赔偿的金额不足500元的,为500元。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因此,消费者在遭遇无资质医美机构欺诈时,不仅可以要求退还费用,还可以主张三倍赔偿。
案例二
机构不明码标价
消费者可主张退费
王女士为改善面部轮廓在美容公司接受了十次玻尿酸注射及赠送的两次水光针,共支付5万元。事后,她了解到所注射的玻尿酸市场价仅1500元左右,而美容公司却按5000元一支收取,认为价格严重不公,遂诉至法院,要求退还医疗服务费3.5万元。法院经审理认为,美容公司未明示商品及服务价格,侵犯了消费者的知情权。考虑到合同已履行完毕,结合美容公司的过错程度,最终判决美容公司退还王女士医疗服务费2.5万元。
【法官说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二十条第三款规定:“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应当明码标价。”在医美服务中,医美机构不仅要告知总价,还应明确手术费、药品费、器械费等各项价格构成。若故意模糊价格信息或未事先明示,则涉嫌价格欺诈。
从合同法角度看,价格信息属于合同的重要内容,如果消费者是在对真实价格不知情的情况下作出消费决策,其意思表示存在瑕疵,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规定,消费者有权以重大误解或者欺诈为由请求撤销合同。合同被撤销后,因该合同取得的财产,应当予以返还。
本案中,合同已经履行完毕,王女士未提出撤销合同的请求,但美容公司使用的玻尿酸进价与售价差距巨大,且未在合同内明确其服务及商品的价格构成,存在一定过错,故法院根据公平原则对相应费用予以调整。
案例三
诊疗过错导致损害
患者获赔20余万元
刘女士通过某APP看到美容院关于“激光祛斑快速消除各种皮肤斑”的广告后,前往接受治疗,不料术后面部出现大面积水泡和色素沉着,严重影响容貌。刘女士遂以医疗损害责任纠纷为由诉至法院,索赔医疗费、误工费、精神损害抚慰金等共计50余万元。经鉴定,美容院在诊疗过程中存在多项医疗过错。法院最终判决美容院承担50%的赔偿责任,赔偿刘女士各项损失共计20余万元。
【法官说法】
即便是“轻医美”手术也必然伴随着风险。机构术前评估不严、手术方案不当、操作不规范,都可能引发并发症甚至医疗事故;如后续修复困难,将给消费者造成巨大身心痛苦。按照法律规定,患者在医疗美容活动中受到损害,美容医疗机构或者医疗人员有过错的,由美容医疗机构承担赔偿责任。
此类纠纷维权难点在于举证。消费者如欲主张医疗损害责任,需举证证明医疗美容机构的诊疗行为存在过错、自身存在损害后果以及二者之间存在因果关系。这也是此类纠纷维权难点之一,因为医美效果往往涉及主观评价,且消费者后续可能经多家机构修复,导致损害后果与原始医疗行为之间的因果关系难以认定。若能通过医疗损害鉴定等方式证明机构责任,消费者可依法主张医疗费、护理费、误工费、残疾赔偿金及精神损害抚慰金等。
【法官提示】
勿轻信销售“话术”
结合上述案例,为帮助消费者安全求美,法官在此建议:
一、理性医美多思量。面对销售人员的“话术”攻势,要理性评估自身需求和风险承受能力。任何手术都有风险,不要相信夸大的效果宣传,要充分认识到技术的局限性,充分了解可能的预后,对手术预期效果需要有正确的评估。
二、资质审查是底线。在接受任何医美服务前,务必通过卫健委官网核实《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和医师资质。切勿轻信熟人介绍、网络软文或“网红”推荐,警惕在居民楼、酒店等非医疗场所开展的服务,避免落入无资质“黑医美”的陷阱。
三、预付费用要谨慎。对于超出自身经济能力或身体机能的项目,切不可勉强为之。术前务必与机构确认详细的项目清单、使用药品和器械的品牌、分项费用及总价,并要求提供书面文件。(文中人物均系化名)
文/赵玉(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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