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这个偷“发小”酒水的嫌疑人还记得吗?没错,他又犯事了。这次,他把贼手伸向了自己的朋友。
案件回顾
近日,利津县公安局接到群众报警称车内现金被盗。受害人表示,当时将车钥匙交给了朋友王某某,下班时却发现储物盒内的现金,不翼而飞。

接警后,利津派出所民警迅速展开侦查,调取现场监控发现王某某趁受害人不在时打开副驾驶佯装找东西,发现现场有监控后返回室内故意将监控调至盲区,再返回车内实施盗窃行为十分狡猾。


而这个王某某是个 “熟人”——2025年12月,他就因偷“发小”酒水被利津公安依法处罚,本应悔过自新,他却在3个月后贼心不改、顶风作案。

面对证据,王某某对盗窃事实供认不讳。这一次,他成功把自己送进了牢房。

利津公安提醒
一失足尚可回头,再踏错必陷深渊,法律底线不容试探,心存侥幸必遭重罚!对自己负责,对法律敬畏,莫等身陷囹圄才追悔莫及。
转自:利津公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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