哪些房子可收购?
存量房和“白名单”在建房等
近年来,广西持续推进收购存量商品房用作保障性住房工作,2026年计划收购存量商品房1万套以上。
哪些房子可以被收购?根据征求意见稿,拟收购房源可为已建成的存量商品房(包括住宅、办公楼、商业营业用房等),纳入城市房地产融资协调机制“白名单”的在建未售商品房,司法处置的已竣工验收、未售商品房等。
由谁来收购?征求意见稿提出,经设区市人民政府同意,各地可选定培育若干家符合条件的专业化、规模化区直或地方国有企业作为收购主体,形成规模效应。不过,选定的企业及其所属集团不得为政府融资平台,且符合商业银行授信要求。
此外,征求意见稿还强调“以需定购”,各市、县(市、区)应健全住房保障轮候库,当轮候人数大于拟收购房源套数1.2倍时,拟收购项目可申报纳入收购计划。
户型面积多大?
配售型以120平方米以下为主
为提高收购效率和后期管理便利,征求意见稿提出,拟收购房源宜集中布局,形成规模效应,单个小区收购套数不宜少于30套,并满足“三合适”基本条件。
一是面积合适。收购房源户型、面积应与用途相匹配,收购用作配售型保障性住房的以建筑面积120平方米以下为主;收购用作保障性租赁住房的以建筑面积不超过70平方米为主,可针对二孩及以上家庭住房需求等实际情况,适当放宽标准。
二是价格合适。收购价格(不含装修)可分别通过资产评估机构开展第三方独立评估,或按照成本法、备案折价法进行测算,以最低价作为收购价格上限,原则上不宜高于同地段新建商品住房平均售价的70%。
三是区位和配套合适。拟收购房源应满足“供需匹配、职住平衡”要求,处于交通便利、配套设施较为齐全的区位,小区水、电、气等基础设施完善,避免远郊、乡镇、配套设施不完善。
业内人士表示,“三合适”是在保障性房屋的匹配性和性价比上做好文章,房屋的面积是对减轻保障性需求群体经济压力的考虑,有良好的交通配套是出于提升保障房需求群体入住后的生活便利考量。
如何避免闲置?
已建成房源6个月内配售配租
政策不能只管“收”,还盯着“用”。征求意见稿明确,对保障性住房保障对象宜配租则配租、宜配售则配售,收购房源不得长期闲置,配售配租过程确保公平公正。
为确保房源尽快惠及群众,征求意见稿对流转速度作出刚性约束:收购房源为已建成未售商品房的,应在收购合同签订之日起3个月内完成产权移交,6个月内开展配售配租;收购房源为在建未售商品房的,应在收购合同签订之日起6个月内竣工验收,12个月内开展配售配租。
此外,征求意见稿设立了“进度红线”,以设区市为单位,已收购项目配售配租率未达到50%的,原则上不得开展新项目收购。这意味着,后续收购额度将与各地的去化能力挂钩,倒逼存量房源加快流转、避免闲置。
南宁市融媒体中心记者 韩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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