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主与法制网讯(□李锡平 通讯员刘勇钊 胡钊)左手从租车公司提车,右手便将车质押套现;前脚刚应聘成为货车司机,后脚就把老板的车送进了质押行。短短两个月内,广东省中山市莫某用两次“空手套白狼”的操作,将他人车辆变成了自己的赌资,最终换来两罪并罚、锒铛入狱的苦果。
2025年3月,又一次输得血本无归的“资深”赌徒莫某正百无聊赖地刷着手机。此时,一则租车广告进入他的视线,当看到“免押金短租”的字样时,他当即通过网络租车平台与深圳市某出行服务公司签订《汽车租赁合同》,仅支付65元租车费,便以短租方式免押金取得一辆价值52000元的小型轿车。次日,他虚构车主身份,联系董某将车辆质押,套取借款10000元。
尝到甜头后,莫某并未就此收手。2025年4月,他在朋友圈看到一则招聘货车司机的信息,便主动上门应聘,顺利通过面试并入职后,从老板处拿到一辆价值90000元的重型厢式货车。拿到车的当天,莫某便故伎重施,再次虚构车主身份通过董某将货车质押,套取借款35000元,扣除费用后实际到手30000元。
钱来得容易,花得也快。莫某将套现所得再次投入网络赌博,很快便输了个精光。就在他将车辆质押后不久,租车公司与货车老板发现其失联,随即报警。2025年5月,公安机关将莫某抓获归案,涉案的小型轿车由租车公司自行找回,重型厢式货车被公安机关依法缴回。至此,这场“借鸡生蛋”的骗局终于收场,案件随后被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
经查,莫某两次骗车套现,手段相似,却因利用的“信任基础”不同而触犯不同罪名:前者以“租赁合同”为名骗取车辆,破坏市场经济秩序,构成合同诈骗罪;后者以“应聘入职”为名非法占有他人财物,侵犯财产所有权,构成诈骗罪。不仅如此,莫某还曾在网络平台上主动联系有报复意图的用户,编造可安排实施打击报复的虚假事实,骗取5名被害人共计24300元,所得款项均用于个人消费和网络赌博。
2025年11月,中山市第一市区人民检察院以涉嫌合同诈骗罪、诈骗罪对被告人莫某提起公诉。同年12月,法院经审理依法作出判决,以合同诈骗罪、诈骗罪两罪并罚,判处莫某有期徒刑三年十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二万元,同时追缴其违法所得。此外,为莫某办理车辆质押借款但未履行车辆权属核查义务的董某,已被另案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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