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只是帮人取几个快递,就能赚点零花钱,能有什么事?”——当心!你可能正在沦为电信诈骗犯罪的“工具人”!近日,河南修武县人民法院就审结了这样一起案件。村民王某接到“上线”电话,许诺给钱,让其帮忙取几个快递并转交,还特意叮嘱“别多问、别多想”。王某明知包裹大概率“不干净”,却还是被小利诱惑,不仅自己干,还拉上了同村村民王某某一起“接活”。
2025年9月12日,两人按照指示,辗转多个快递点和快递柜,取走多个包裹。殊不知,这些包裹里装的,正是诈骗分子用赃款购买的黄金!其中,在某个快递柜取走的5个包裹,里面就有重量达160克,价值135960元的黄金。当天下午,两人在再次取件时,被早已布控的民警当场抓获。经查,两笔涉案黄金总价值超30万元,均是诈骗分子将诈骗资金兑换成黄金后,通过快递转移的赃物。
法院审理认为,王某、王某某明知是犯罪所得仍予以转移,其行为已构成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最终,法院依法判决:被告人王某犯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零四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二万元;被告人王某某犯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二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一万元。
警方提醒:警惕任何“操作简单、报酬丰厚”的取件、代收、转账等“兼职”,多半是陷阱;不帮助陌生人收取、转移来源不明的物品或资金;增强法律意识,认清“间接参与”同样要负法律责任,坚决不做犯罪“工具人”!
转自:纵览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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