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害人朱某系某中学教师,被告人吴某某与其发生矛盾,另一被告人陈某某提出可以通过获取朱某个人信息并在网上发负面帖子抹黑朱某。 陈某某以人民币13150元的价格购买包含朱某等人的住宿记录等信息1442条。吴某某挑选了部分与朱某同一时间段入住同一酒店的女性人员信息(涉及在该中学就读、高考在即的一高三女学生等共计20余人),撰写诋毁朱某的不实帖文。陈某某修改帖文并支付费用交由专门发负面帖子的人,以多个吸引流量的夸张标题在网上发布。最终,吴某某获刑十一个月,陈某某获刑一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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