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学前儿童学籍规范管理,进一步保障学前儿童受教育权益,规范幼儿园办园行为,今天,教育部发布《全国学前儿童学籍管理办法(试行)》,明确凡在依法举办的幼儿园就读的学前儿童均须建立学籍,一人一号,小学学段接续使用,终身不变,学籍变动管理实行“一人一籍、籍随人走”制度。管理办法适用于幼儿园等学前教育机构中三周岁到入小学前儿童。(新华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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