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1月1日起,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将正式施行,其中明确把犬只不牵绳伤人、宠物扰民、违规饲养烈性犬等行为纳入法律惩戒范畴,最高可处10日拘留、1000元罚款。
距离新法实施仅剩一周时间,西宁市民对新规的知晓度如何,基层治理者面临哪些难题,执法部门又将如何做好衔接确保新规落地?连日来,西海新闻记者兵分多路,深入西宁市区的公园、小区,走访养犬市民、社区工作人员、物业人员及公安部门,展开调查。

西宁湟水国家湿地公园北川河湿地,一市民拴绳遛狗。西海新闻记者 季蓉 摄
现场:有人牵绳、给狗戴嘴套,有人遛狗放任跑
12月24日清晨,西宁市青唐城遗址公园里,晨练和遛狗的市民陆续增多。
公园主通道旁,市民刘女士用牵引绳牵着自家柯基犬散步。“我是从手机短视频和朋友圈里刷到养犬新规的,知道明年1月1日起遛狗不牵绳伤人要被罚。”刘女士说,她特意提前换成了长度符合规定的牵引绳,上周带小狗去宠物医院补打了狂犬疫苗,“合规养犬既是对别人负责,也是对自己负责。”
记者在公园内持续观察发现,近八成养犬市民都能主动为犬只拴上牵引绳,不少人还随身携带拾便纸,遇到老人和小孩时,会主动拉紧牵引绳并避让。
在公园一处休憩长椅旁,市民张女士正给自家金毛犬佩戴嘴套。“准备带狗回家了,给狗戴个嘴套,能让别人更安心。”张女士说。
10时许,城北区新村小区院子里,一条未拴绳的泰迪犬正围着几名玩耍的小孩追逐嬉闹。犬主人王先生站在不远处的花坛边,和邻居们闲聊。
当记者上前询问是否知晓即将实施的养犬新规时,王先生愣了一下说:“啥新规?没听说过啊。”得知不牵绳遛狗可能面临罚款甚至拘留后,他说:“我这小狗才三斤重,性格温顺,从来没咬过人,遛个狗拴绳没必要吧。”
“我们小区养狗的居民多,以前在小区散步,尤其是带孩子出门,总担心突然跑出一条狗。”居民李女士推着婴儿车路过,“现在终于有明确的法律管这事了,希望能彻底整治一下。”

马路上一只未牵绳的狗。西海新闻记者 燕卓 摄
物业:劝不动、无实权,犬只管理有点难
12月24日上午,西宁市城中区百韵华居小区广场上,南川西路街道安宁路社区的工作人员正在开展“文明养犬,从牵绳开始”主题宣传活动。几处宣传台前,围满了前来咨询的居民,工作人员一边发放宣传手册,一边解读新规条款。
安宁路社区党委副书记谈珍新介绍,百韵华居小区共有居民5400户,其中养狗的家庭近三成,估计养有上千只狗,犬只管理压力很大。
“明年1月1日起,未牵绳遛狗不仅要罚款,屡教不改还要被拘留。”谈珍新拿着宣传手册,结合近期全国发生的多起犬只伤人案例,向居民详细讲解新规中关于养犬的各项要求和处罚标准,“这既是对他人的生命安全负责,也是保护自家宠物不走失、不受伤,希望大家都能主动遵守。”谈珍新说。

安宁路社区工作人员为居民发放牵引绳。西海新闻记者 燕卓 摄
南川东路瑞和佳苑小区里,物业人员赵师傅正拿着扫帚清理单元楼门口的狗粪。提起小区的养犬问题,他连连叹气。“上周三晚上,我巡逻时发现一位业主在地下车库遛狗,不仅没拴绳,狗还随地大小便。”赵师傅说,他上前礼貌劝阻,没想到对方却怼了他几句。小区物业没有执法权,遇到此类违规遛犬行为,只能进行口头提醒和劝阻,要是业主不配合,他们也没有别的办法。
“有时候遇到居民投诉狗吠扰民,我们上门协调,有些业主却不承认是自家狗,很容易引发矛盾。”赵师傅说,让物业公司头疼的是,遛犬不拴绳、犬只扰民等行为,大多发生在小区监控盲区,或是清晨、深夜等时段。等他们接到投诉赶到现场时,违规业主早已带着狗离开,没有现场证据,就算把情况反映给执法部门,也难以对其进行处罚。
主管部门:40%涉犬纠纷因遛狗不牵绳引发
西宁市公安局治安管理支队公共秩序大队副大队长田吉庆介绍,目前,西宁市区每天都会接到数起涉犬警情。其中,夏季因遛犬市民增多,警情较为集中,主要发生在大型小区、公园、河道旁等人员密集区域。
“从警情统计来看,目前犬只伤人警情占比不高,占比最高的是遛狗不拴绳引发的纠纷,占所有涉犬警情的40%,其次是市民求助寻找走失犬只。”田吉庆说,此前面对这类涉犬警情主要依据2020年施行的《西宁市养犬管理条例》处理,处罚方式以批评教育和罚款为主。
“过去五年通过持续宣传引导,市民的文明养犬意识确实有所提升,但仍有部分人心存侥幸,觉得小狗不拴绳也不会伤人。”田吉庆说。
记者查询2020年3月1日起施行的《西宁市养犬管理条例》发现,该条例明确规定,城市市区每户限养一只犬,禁止饲养藏獒、比特犬、德国牧羊犬等36种烈性犬,携带犬只出户需使用1.5米以下牵引绳、佩戴犬牌、及时清理粪便等。
“此次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在处罚力度和惩戒范围上实现了显著升级,更具震慑力。”田吉庆说。
新规:不文明养犬,最高拘留10天、罚款1000元
田吉庆详细解读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中关于养犬的核心变化:一是处罚力度大幅提升,宠物扰民、放任宠物恐吓他人的,罚款上限从原来的200元至500元,提升至1000元以下;二是新增拘留处罚措施,驱使动物伤人将面临拘留+罚款的双重处罚。此外,还明确了两类新增处罚情形:违规出售、饲养烈性犬等危险动物,经警告不改正或致使动物伤人的,最高可处10日拘留;未采取安全措施(不牵绳、不戴嘴套等)致使动物伤人的,同样可处5日至10日拘留、1000元以下罚款。
“特别要提醒的是,即将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八十九条明确规定,未对动物采取安全措施致使动物伤害他人的,无论养犬人是否以我家狗不咬人、体型小为由辩解,都将依法处罚。”田吉庆强调,这一规定彻底否定了“狗温顺就无需防护”的侥幸心理,为执法工作提供了明确的法律依据。
记者了解到,从今年9月起,西宁公安、城管、农业农村等多部门联合开展养犬新规宣传工作,通过“线上+线下”多渠道普及相关要求。线下组织工作人员进社区、进广场、进宠物店、进学校,张贴宣传海报、发放宣传手册,还免费为养犬居民赠送牵引绳。线上通过官方微信公众号、微博、短视频平台发布新规解读、典型案例等内容,扩大宣传覆盖面。
“2026年1月1日起,我们将进一步加大宣传力度,结合110宣传日、文明养犬宣传日等节点,在西宁各大广场开展集中宣传活动。”田吉庆表示,后续执法部门将加强日常巡查管控,对违规养犬行为依法查处,同时也呼吁市民积极配合,发现养犬违规行为时,在保证自身安全的前提下做好视频取证,及时拨打110报警或12345政务服务热线反映。
西海新闻记者/季蓉 马小玮 燕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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