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23日上午,北京朝阳法院刑事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并宣判了一起高空抛物案,六旬老太从21层抛掷垃圾砸坏他人车辆,法院一审判处其拘役四个月,缓刑四个月,罚金人民币四千元。2021年7月14日夜间,被告人李某某在其朝阳区某小区21层家中从厨房阳台处向外抛掷一袋装有西瓜皮等杂物的垃圾,导致张某某小轿车后挡风玻璃严重破裂,造成经济损失数千元。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李某某从高层建筑物上抛掷垃圾,造成地面车辆损坏,情节严重,其行为已构成高空抛物罪。(中国之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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