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拿到这笔赔偿金,我和孩子的生活终于有了着落,太感谢检察官了!”今年8月,在临沂市罗庄区检察院的支持起诉下,遭遇丈夫车祸身亡却迟迟未获赔偿的王某,顺利拿到了130余万元赔偿款。她紧紧握着检察官的手连声道谢。这场跨越近一年的维权之路,终于在司法温度的护航下抵达了终点。
2024年10月,王某的丈夫李某在过马路时,不幸被郭某驾驶轿车撞伤,经抢救无效死亡,交警部门认定郭某承担事故全部责任。作为家中唯一的劳动力,李某的突然离世,让这个本不富裕的家庭失去了经济来源:王某没有工作,儿子李某某患有精神疾病,不仅完全丧失劳动能力,还需定期住院康复治疗。赔偿问题随之成为摆在母子二人面前的一道难关,事故责任方和保险公司坚持认为“李某某已成年,不应再主张被扶养人生活费”,赔偿事宜一度陷入僵局。缺乏法律知识和维权经验的王某多次沟通无果,事情一拖就是7个多月。
“您的情况符合支持起诉条件,我们来帮您维权。”今年5月,在村委会工作人员的提醒下,王某走进了临沂市罗庄区检察院设在附近社区的检察驿站,检察官一句坚定的答复让她重新看到了希望。
驻站检察官详细了解王某情况后,当场告知其符合支持起诉条件,临沂市罗庄区检察院于次日便正式受理此案。受理案件后,办案检察官迅速启动调查程序,前往王某所在村委会及其家中实地走访,核实王某的儿子自2013年确诊精神疾病以来持续接受治疗、无劳动能力的事实,并协助王某系统梳理了事故责任认定书、残疾证明、医疗记录、家庭经济状况等一系列关键证据。
今年6月,临沂市罗庄区检察院依法支持王某母子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明确要求保险公司在交强险和商业三者险责任范围内优先予以赔偿李某近亲属死亡赔偿金、丧葬费、被抚养人生活费等损失。同年7月,法院经审理认定李某某为精神残疾三级,属无劳动能力人,依法判决保险公司向王某母子支付包含被扶养人生活费30万余元在内的各项损失共计130余万元。判决生效后,赔偿款很快执行到位。
该案是临沂市罗庄区检察院深化支持起诉工作、守护弱势群体合法权益的生动实践。近年来,该院聚焦“不敢维权、不会维权”的困难人群,创新推出一套精准服务的“检察方案”,重点关注困难妇女、农民工、残疾人等特殊群体,通过在社区、工会、妇联等场所设立检察驿站,提供靠前服务,让群众“少跑腿、快办事”。同时,积极构建“检察+法院+行政+社会”协同保护体系,凝聚解纷合力。近3年来,该院共办理支持起诉案件90余件,帮助追索赔偿金、劳动报酬等450余万元,惠及群众200余人。
“百姓的揪心事,就是检察官的心头事。每当我们通过法律帮助,让像王某这样的家庭重燃生活希望,所有的付出都充满了意义。”临沂市罗庄区检察院相关负责人表示,下一步将持续优化支持起诉工作机制,拓宽司法救助与社会救助衔接渠道,努力让公平正义的阳光照进每一个需要守护的角落,为推进基层社会治理现代化注入坚实的检察力量。
转自:《山东法制报》第8610期第3版
作者:张鹏、肖娜
点击右上角
微信好友
朋友圈

点击浏览器下方“
”分享微信好友Safari浏览器请点击“
”按钮

点击右上角
QQ

点击浏览器下方“
”分享QQ好友Safari浏览器请点击“
”按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