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厦门经济特区网约配送员劳动权益保障若干规定(草案)》(以下简称《若干规定(草案)》)提交厦门市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 《若干规定(草案)》属于“小快灵”立法,不设章节,共22条。其中指出,网约配送员连续接单时长达到4个小时的,企业应当发出疲劳提示,并停止推送订单至少三十分钟。前款所称的接单时长,是指网约配送员自执行订单任务时起至完成任务时止的连续计算时间,同一时间接两个及以上订单的,接单时间不重复计算。(工人日报客户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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