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明假期即将到来,4月3日,重庆交通执法总队轨道交通支队来到重庆北站北广场旅客出站口法治宣传基地开展清明安全出行志愿服务活动。执法人员提醒:假期期间轨道站点客流量较大,广大乘客在乘坐轨道交通出行时遇到问题或违法行为,可拨打电话投诉举报。
据介绍,《重庆市轨道交通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将于2025年7月1日起施行。修订后的《条例》,强化了轨道交通安全管理。明确规定了以下禁止危害或者可能危害轨道交通运营安全的行为:擅自操作有警示标志的按钮或者开关装置,非紧急状态下动用紧急或者安全装置;在轨道交通车站出入口五米范围内或者通道内停放车辆、摆摊设点等,妨碍乘客通行和救援疏散;在出入口、通风亭、变电站、冷却塔周边躺卧、留宿、堆放和晾晒物品;在地面或者高架线路两侧各一百米范围内升放风筝、气球等低空漂浮物体和无人机等低空飞行器;违反国家和本市有关规定,携带电动车、电动车蓄电池进站乘车等违法违规行为,若出现以上行为,运营单位有权予以制止,并由市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可以对个人处五千元以下的罚款,对单位处三万元以下的罚款;违反治安管理规定的,由公安机关依法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为了让大家深入了解《条例》细则,执法人员还组织公职律师为现场群众提供免费法律咨询,引导乘客安全出行,共护轨道运营安全。
轨道交通支队也提醒清明出行群众,请守法文明出行,共护城市美好形象,当前正值节假日期间,轨道站点客流量较大,请合理安排行程,错峰出行。若发现破坏轨道运营违法行为,可拨打(023)63212345进行投诉举报。(上游新闻记者 黎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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